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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编号:020104
一、培养目标(指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类公司、高校等工作,具有“信敏廉毅、方圆融通”素质的创业型人才。二、培养规格要求(指专业毕业生具体应该获得哪些方面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培养规格要求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协作的精神;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系统掌握现代金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金融管理技术,初步具备以金融专业为核心,以当代财经类及其它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三、培养特色紧扣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现实,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紧扣金融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生模拟创办和经营金融机构以及举办和参加金融模拟交易大赛,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四、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管理学、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学、商业银行管理、公司金融、金融企业会计、金融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基金、金融投资技术分析、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五、学制我校普通本科教育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习年限,3-6年内修满学分可以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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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表一:专业学时、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
学时或周数学分
必修课课程类别学时(周)/学分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课程方向一方向二760/47912/55576/36/32/21923周/26166学分111449221478180分占总学分比例(%)26130620160/10/32/21164/41923周/26180学分2214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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