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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咬”一口苹果也许并不容易一口苹果也许并不容易苹果也许关于“iPad”关于“iPad”商标之争关于吴让军律师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苹果iPad平板电脑上市以来,一直受到消费者追捧。根据美国市场分析机构StrategyA
alytics公布的2011年第四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苹果iPad拥有全球平板电脑市场58的份额,而在中国大陆平板电脑市场,iPad的份额更是超过60。毫无疑问,苹果的iPad平板电脑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然而,2011年12月,深圳中院的一纸判决,让iPad平板电脑能否在中国大陆继续合法地销售变得扑朔迷离。从媒体公开的报道来看,以追求产品的完美品质、注重用户体验而闻名的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的使用上似乎出现了重大瑕疵,表现得并不完美。一、案件背景根据媒体报道,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于2001年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及相关商标,但该公司并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iPad”及相关商标。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显示,中国大陆的“IPAD”及“”商标是由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于2000年1月和9月分别申请,并(以下简称深圳唯冠)于2001年6月和2001年12月分别获得授权的。两个商标的注册类别
f均为第9类,注册商品涉及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显示器电子等。2006年,苹果公司的iPho
e手机入市,并开始策划推出iPad平板电脑。在进入欧洲市场之时,苹果公司得知iPad商标归台湾唯冠公司所有。为扫除障碍,苹果公司曾以商标闲置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但最终败诉。案件败诉后,苹果公司通过一家在英国注册的名为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的壳公司(以下简称IP公司)与唯冠公司)(国际联系,洽谈收购唯冠国际旗下各公司所申请注册的iPad商标。经协商后,2009年12月,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署了相关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将包括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所注册的iPad商标在内的全球范围内的共10个iPad及相关商标以35万英镑的价格转让给IP公司。随后,IP公司将其从台湾唯冠公司受让的全部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以1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了苹果公司。在iPad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因商标所有权人仍为深圳唯冠公司,且深圳唯冠宣称其并未向苹果转让其“iPad”商标,苹果公司发现其无法在商标局办理iPad商标转让手续。因与深圳唯冠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苹果公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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