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2009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竞争形势的需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防范各种内外部风险,使我公司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过程及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公司新增能力建设项目和基于对现有能力扩容和改造类项目。参照集团公司对投资方向的分类(参见办法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结构表》,此表每年集团会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项目投资方向共分为六大类:一、GSM网络建设;二、新技术新业务;三、传输;四、IT支撑系统;五、局房土建;六、其它。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立项申请、立项评估、立项审批等工作。第四条:项目在通过预算评估后,要经过立项论证、立项申请、立项评估、立项审批四个程序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其中立项申请、立项评估、立项审批等三个程序涉及的工作在企业项目管理系统(EPM)中进行,详细流程参见办法附件2《项目立项流程图》。第五条:项目分为预算内项目和预算外项目,通过年初一季度批准的预算创建的立项申请,为预算内项目,否则,为预算外项目,通过二、三、四季度批准的新增预算及临时预算创建的立项申请,均为预算外项目,项目申请部门创建预算外项目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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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时,需有通过二、三、四季度批准的预算申请,或需提出临时预算申请,先经计划建设部批准。第六条:本办法包括:总则、机构及职责、立项论证、立项申请、立项评估、立项审批、附则共七章及附件。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立项评估委员会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跨部门的非常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后评估机构。立项评估会是对项目立项评估和项目后评估进行决策的会议,立项预审会是对项目主要建设方案和规模进行评估的会议,立项预审会和立项评估会将根据项目需要不定期召开。第八条:立项评估委员会负责预算内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预算外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工作(经过公司级专题会议评估的项目除外)、项目后评估计划批准、项目后评估报告审核等工作。立项评估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立项评估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