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其目的是减少投资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审计结果和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很好的采纳。但是项目建设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建设项目领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1应该竞争招标的,而采取邀请招标;2政府采购应该竞价的,却采取谈判形式;3主体工程招标,而符合招标条件的附属工程不招标;4个别部门或建设单位以某种借口规避招标;5陪标,围标;6标的泄密,有些工程在未开标前,行业间已经知道是那家公司中标;7挂靠有资质企业名义投标。8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不招标情况呈普遍现象;9有的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转手将部分工程转包,甚至多层转包,施工单位会计资料几乎没有,不能提供相关的合规票据及相关资料。既容易造成税收流失,也不利于廉政建设。(二)工程造价控制不力,存在“高估冒算”现象。一些项目标的或预算编制粗糙,相关单位对其审查不够严谨,重大偏差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标的预算少数分项计价偏高。
f(三)工程变更情况较普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情况,比较普遍地存在,个别工程项目变更过大,有“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之嫌,在一定的程度上极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和工程质量问题。(四)设计及施工管理上存在缺陷。一是项目设计文件存在较大失误。如:某隧道工程依据设计的施工图纸,初始设计为隧道除险加固38米,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第一次更改为123米,随后仅过半年又重新设计,增高为368米,比初始设计增加了330米,工程造价也由原来预算300万元,到决算近900万元。二是招标人组织标前踏勘现场的相关记录和程序不到位,致使工程结算过程中招标人不能提供是否组织踏勘现场的相关证明资料。三是工程变更申报单业主单位未签署意见或没有后续意见,致使结算过程中推诿扯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五)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不能充分履行职责。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所有者(政府)与使用者或管理者的责任与利益分离,有的单位受自身小团体利益驱动,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政企职责混乱、交叉,业主众多且分散。政府投资建设资金的支付单位,在资金拨付时间、环节上存在诸如账目不详细、多项目捆绑批复申报等问题。部分政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