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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海伦市福民路北。建筑面积为36959m2,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上十一层,十二层为阁楼层,其中9楼与10楼中间为地下一层车库、5楼与6楼局部为一层裙房。建筑物总高度:9楼与10楼为3705m,5楼与6楼为3825m。方案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关于施工用电技术规范标准。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绥化市长城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
勘察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哈尔滨长城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方案是在开工初期,随着工程进展,原施工机具位置要有变化,例如:弯曲机、调直机、电锯等。现场分配电箱将随着工程的进展进行调整。
经现场勘察,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无上下水等其他管线。二、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1、工地供电电源由建设单位提供,在现场中间设置变压器房送至工地设置的总配电箱内,电压380伏。采用一根五芯电缆
精选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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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VV223×2402×120,并采用地下敷设钢套管保护的方法,根据电源进工地的用电布局,在建筑物西侧设总配电箱。根据机械的分布,办公区、生活区的分布,共分两部分,现场共设4个分配电箱,分别控制4路用电,4个分配电箱分别为:
A1配电箱负责塔吊机组、塔吊送电及部分现场用电。A2配电箱负责钢筋作业场用电。A3配电箱负责木工机械用电。A4配电箱负责生活区照明用电。2、整个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形式布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总配电箱一个为1号,分配电箱三个加以编号,编号如下:塔吊分配电箱为2号,钢筋分配电箱为3号,木工分配电箱为4号,照明分配电箱为5号,在第三级的开关箱按所控设备名称及现场布置加以编号,箱内有明显的号牌,注明所控的线路及用电设备。所运行的开关箱及整个施工现场线路由有证电工负责,并每周一次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以防止发生事故。3、自总配电箱由地缆接入施工现场,总配电箱设重复接地,其重复接地的地极及连接线按用电规范规定。分配电箱中严格按TNS系统覆盖施工现场,作到工作接零与保护接零严格分开,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和保护零线相连接,工作零线只用于220V照明和220V用电设备的使用,其中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能小于相线的50。4、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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