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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第二天刘某的妻子丁某找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某。双方商定由卢某担任刘某的律师进行辩护最好能把刘某放出来至少也要少判几年。丁某当场给了卢某1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后来卢某在本案调查中收集到不利于刘某的有关证据随之销毁。在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卢某告诉丁某最好向本案承办人员“表示表示”丁于是向有关人员行贿被拒绝。卢通过熟人获准会见被告人并带丁某同去。
问题卢某的行为中哪些是非法的
答案与分析1卢某私自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并收受财物是违法的。《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人帐。本案中卢某未通过律师事务所也没签订合同私自受理案件并收了酬金1万元是非法的。
2卢某销毁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作为律师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收了钱后就迁就当事人的不法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益。本案中卢某为了达到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的目的销毁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掩盖事实真相是非法的。
3卢某指使、诱导犯罪嫌疑人家属丁某向有关人员行赌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向检察官、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卢某要丁某“表示表示是在诱导、指使其行贿是非法的。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4卢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带丁某同去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3条的规定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不得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作准备。如果携带其他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则可能引起串供、翻供从而妨碍侦查、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卢某带丁同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做法是非法的。
案例6从法院离任2年内不得代理诉讼。
案情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问题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甲199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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