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颁发部门:化工部发布日期:19890125生效日期:19890125
为了搞好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根据《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由以下制度组成:一、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二、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三、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四、设备密封管理制度五、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六、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七、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八、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九、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十、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十三、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十四、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f十五、机械加工管理制度十六、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十七、供排水管理制度十八、供用电管理制度十九、供用汽水管理制度附录一、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f(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