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正科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宿规章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以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条入住1员工入住公司集体宿舍时,均应办理入住手续,由行政课分配入住房号和床位。2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居住权利。3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课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4水、电费用则按实际耗用比例分摊。5公司根据需要有权随时调整宿舍个人不得有异议。6未经批准,员工不得随意变更入住宿舍。第二条日常管理1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3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4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33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f5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情节严重者取消入住资格。6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7集体宿舍建立宿管员责任制,宿管员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8宿舍内不得有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行为。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初次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报公安机关处置。9住宿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相关人员对宿舍的定期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进行处罚。第三条退房1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搬离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2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公司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f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