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之企业破产法之6第十节算
一、破产宣告
破产清
破产宣告,是法院对债务人具有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1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2公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破产宣告的效果1破产宣告后,破产案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对债务人产生以下几项效果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④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与清算有关的法定义务。3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接受清偿,《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宣告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①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清偿;③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④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4终结破产程序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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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予以公告,不再破产:①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②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破产清算这个阶段特征可以用口诀概括为:“人格在,只还债,不经营。”解释一下:清算阶段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完整存在,但是这个阶段的全部任务就是根据破产清算方案来还债,不再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不得经营。破产财产以金钱分配为原则,以实物分配为例外,应尽量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破产变价,转化为金钱进行分配。(一)破产财产的变价规则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提示:1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出价者的买卖方式。2破产企业中如果有依法不得自由流通或交易的财产,如黄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