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
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
III类工具。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
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
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第三十四条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
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第三十五条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第三十六条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
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f第六章临时用电的计量与结算管理
第三十七条项目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完善配电设施的安全关闭、锁具和危险标识制作,并按要求安装经供电公司计量检定所检验合格有效的计量电表。
第三十八条临时用电计量有合格表计的按表计计算电量,未安装表计的按其施工地点所属单位用电量划分或用电设备额定负荷(8小时工作)计算电量。
第三十九条电气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计量检查和清理核实工作。第四十条对施工单位用电费用结算原则上不低于公司购买电量电费的结算价,并按公司与供电公司合同约定损耗,计收3损耗电量。第四十一条对电能计量弄虚作假的单位除按国家电力法规管理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将按其实际电量3倍计收电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电气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fXXXX气体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编号:CSYDRDHSE009修订:0日期:20120409所有者: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