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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再分配
一、调整经济再分配关系的必要性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要确认和规范国家对于特定社会关系的干预,必须找到国家介入的正当理由或依据,其中的关键是看这类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国家干预。公平与效率是法律的两个基本价值,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种价值在经济法律中的地位也愈益重要。分配是一个拥有丰富内涵和广泛适用领域的概念,直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社会财富和利益在不同社会主体之间配置转移的动态经济过程。无论它是作为一种行为、一个过程,还是作为一类关系,都与法律有着“不解之缘”,因为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特别是在崇尚民主与法制的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任何资源和产品的分配都是在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规范与约束下进行的,所有社会分配关系均需法律的规范与调整。经济法的再分配功能就是对法律的公平与效率的直接
f体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法律制度对于分配结果的确认、干预
和矫正功能。社会财富和利益的分配过程固然重要,但分配的规模格局或结果更为人们所关注。因为分配结果直接反映了社会财富和利益在一个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最终占有状况,直接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切身利益,而且这种结果又反过来影响着社会再生产活动的效率提高和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由于分配是一个由分配、再分配等多个环节构成的动态过程,从最初的分配格局到最终的分配格局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数过渡性的中间格局,选择不同的分配阶段就会产生不同的分配规模格局,最初的收入格局正是借助这无数个中间格局最后演变成最终分配格局的。因此,我们难以用一个标准对所有的分配结果作出科学的评判,必须各有侧重,区别对待。其中,在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环节,在贯彻市场化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国民收入在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不平等分配就成为这一阶段的必然结果,理应得到法律的确认与
f保护,确保私法制度在这一领域发挥作用,因此,要把国家的干预排除或限定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这是保障广大投资主体积极性,保障社会再生产动力和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基础和前提。而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环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平等性就应成为一个国家法律应当追逐的首要目标。因为尽管结果的不平等对于实现经济过程的效益目标至关重要,但这种不平等程度达到一种两极分化的极端状态时,必然造成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机制和安全目标的破坏,而反过来影响效率。因此,国家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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