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作。对于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甲方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执行。如有其他工作要求,由双方另行约定。2、因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甲方可能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当服从。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根据乙方工作性质,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以下第项确定。(1)标准工时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甲方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3、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四、劳动报酬1、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元;
2、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试用期满后约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1、计时;2、计件;3、)。甲方发给乙方在岗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集体合同的工资调增机制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整的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岗位工资。3、甲方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月足额付清上月劳动报酬,对于扣发或减法奖金在每月发工资时予以签字确认,支付方式为(1、银行代发;2、现金支付)两种方式,不管何种发放时,请您到财务部领取确认核实签收。4、乙方加班点工资、扣发或减发奖金的确定和发放,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甲乙双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执行。五、社会保险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逐步解决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办理。3、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乙双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2、对于具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告知其职业危害情况,设立明示标志,支付岗位津贴,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及离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已经学习和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及职业防护,与企业无异议。七、本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期满,符合法定终止情形出现的可以终止。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