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书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点:本市桥口区太平洋
13承包范围:旧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2005年3月28日开工,于2005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
f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元每平方米(根据建筑施工完成后实际面积结算)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10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一,
f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
f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