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
设立明显标志;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
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
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第十八条禁止乱停第十八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第十九条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第十九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禁止出租车进入厂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
司同意,方可进入。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夜间禁止停放空货车,需停放的,必须经公司
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
门手续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有效出门凭证方可放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西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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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它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二十第二十六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
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外来机动车辆禁止进入仓库和生产场所,无阻火器的
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第四章考核
第二十第二十九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2、未按指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