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以公司统一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的岗位工作时间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以保证员工的工作、休息及放假时间。
二.公司目前使用365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在上下班、加班、外出、请假等都必须在系统内登记和提交。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员工由于系统异常问题未能完成打卡登记的,应及时至人事部门进行考勤异常登记;如因个人原因当日无出勤记录且无考勤异常登记的,将视为旷工处理,按照公司有关旷工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事先找妥工作代理人,经上级确认后,在考勤系统登记请假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处理。批准权限为:
1.1天以内(含1天)由主管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13天(含3天)由总监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3天以上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总监以上人员由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批准。
四.员工请事假全月累计不足4小时不扣发工资。旷工期间扣发工资、奖金、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记入员工过失,酌情给予教育、行政处分、直至除名处理。
五.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休假,如因工作需要暂不能休假,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改期,但必须在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休假。丧假应按规定休假,不得改期。
六.开具假条造假者,一经发现即被解聘。
七.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出勤,对迟到或早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以及经教育不改者,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忘记打卡: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10:00)后打卡者为迟到;
2.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18:00)前打卡者为早退;
3.员工每月上下班忘记打卡一次可不予处罚,忘记打卡两次扣款10元,忘记打卡三次扣款50元,忘记打卡四及以上每次扣款100元。
九.旷工:凡超过1小时未到岗或提前1小时脱离岗位者;不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急病、危重病休假返岗后,未能及时交验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的;休假逾期不归者;均视作旷工处理。
十.除急诊、危重病外,工作时间看病或病休者需事先请假,交验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急病、危重病无法事先请假的应电话告知公司领导,返岗后交验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看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日,并需持有就医证明。
十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