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习教通201254号
关于做好我县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区)中学(桑木镇中心小学):目前我县个别幼儿园出现了手足口病疫情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为切实保护广大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对我县当前托幼机构、中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要以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二、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卫生管理,尤其是要重点做好对学生、幼儿的晨检和未到校学生(幼儿)的跟踪管理工作。一旦发现孩子发热、出疹等症状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对患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患病学生(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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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未彻底治好前,不得返校(园)上学,患儿痊愈后须凭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医生证明,由学校(幼儿园)保健老师检查核实后方可回校(园)上课。三、学校和幼儿园教室、图书阅览室、活动室、休息室等场所要保持经常性的开窗通风换气。每天对玩具、餐具、桌椅、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四、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卫生和饮用水供应管理,确保向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五、开展健康教育。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六、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各学校要全面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疫情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人要立即向乡镇卫生院报告,经确认为手足口病患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书面向县教科局安全科报告。
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手足口病防控健康教育通知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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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3日印发
f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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