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及时汇总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后,要在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区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教育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4、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影响学生健康甚至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对安全检查及时下发检查通报。5拟成立日照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培训、安全征文、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1、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及时征订安全教育课本,保证每周05课时,明确任课教师,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2、抓好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等,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学初、放假前、集体活动前等,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等以上学校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法制教育等活动,提高青年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
f3、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按照《泽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4、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开展安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校长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特种岗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5、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学校要制订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6、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生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1、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实行“齐抓共管、划块负责”的管理模式,将学校安全工作和责任分解细化,建立起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