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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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审计项目复核3会计监管风险提示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6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政府补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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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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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证监办发201222号
关于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会计监管工作,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然而在监管实践中,我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予以重点关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管。同时,现行会计、审计、评估准则主要以原则为导向,对于具体问题的规定不够明确,因而容易出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实际业务执行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也相应增加了会计监管的难度。为提示会计监管风险,增强会计监管的针对性,提升会计监管效能,我会制定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在总结会计监管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特征,指出会计监管特定领域风险、存在的常见问题,要求关注重点事项,防范相关风险。现将我会制定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一政府补助、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审计项目复核,予以发布。各单位应认真学习《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内容,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高度关注相关领域问题,同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业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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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审计项目复核复核是控制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审计实务中,存在复核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流于形式的情况,未能发现审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较低水平。在会计监管工作中应高度重视审计项目复核相关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复核质量。现对与复核相关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一、复核政策和程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特点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需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