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湘价消200213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020624【实施日期】2002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湘价消2002139号2002年6月24日)
各市、州物价局: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消200188号的通知下达后,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的管理,有效地规范了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行为,降低了过高的药品价格,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社会反映较好。但执行中也反映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投标单位不按国家规定准确报价,招投标单位互相串通,议定扣率和价格,使集中招标采购流于形式,个别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对企业报价审查不严,一些医疗采购单位片面强调
12
f部门利益,对降价让利的中标药品仍要求供货单位按原折扣率给予结算,使供货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少数药品有价无货。为巩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果,加大整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2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