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原则,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我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自救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扎实、依靠科学、联动高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可能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工作。13适用范围我市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可能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本《预案》所称的建筑安全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因安全设备、设施使用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13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3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13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13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体系成立兴化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分管建筑的副市长副指挥:市建设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经贸委、监察局、质监局、新闻信息中心、总工会、电信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22应急联动体系指挥部职责:主要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达到四级重大事故的,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市建设局职责:组织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扩大;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