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旁的妇女是孕后九或十个月就生产,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妈妈后来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象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人类的纷争都是出于好事好动,假如人都变成桂树或梅花,世上当怎样的芬香静美?”我故意诱他说话。他似乎没有听见,或是故意懒得听别人的意见。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白兰地果然有效,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天或一回没有呢?”
f“你说,什么事足以使懒人不懒一次。”他猛孤丁的问了我一句。我一时找不到相当的答案;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的,我这么答对了他:“爱情,爱情能使人不懒。”“你是个聪明人!”他说。我也吞了一大口白兰地,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象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哪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象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象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她,那时节,也就是十几岁吧,我或者比她大一些。她是妈妈的娘家的;不晓得怎样称呼她,懒得问。我们躺了多少时候?我不记得。只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象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和妈妈相似爱情在静里享受。别的女子们,见了花便折,见了镜子就照,使人心慌意乱。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我是讨厌蜜蜂的,终日瞎忙。可是在那一天,蜜蜂确是不错,它们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