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制度
一、护林员的产生:由各行政村的村民担任。采取村民自愿报名,户主推荐方式,由村两委组织公开竞聘产生,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二、奖惩: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不立即消除隐患的,将严肃处理。三、职责:(一)、进山人员登记管理。在林区进出口设立固定防火值班点,对进山人员进行管理,制止违章野外用火,并填写好每天巡山护林日志表。(二)、护林监管。上山巡查过程中,清查火险隐患,一旦发现破坏山林或森林火情等情况,立即报告就近村、乡护林组长,并主动协助处理。一是报告着火时间;二是具体位置;三是火势的大小;四是是否需要援救;五是联络方式。(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上门宣传,重点(文化不识、耳朵不灵、报纸不看、广播不听)老人进行面对面的宣讲教育。特别是“三户”(痴呆户、贫困户、吊野户)要加强宣传和监督管理。乡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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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工作方案
我乡的重点地区和对象是:零星国有林、各村村有林,沿河沿公路的散生林带。在重点的林区实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每户轮流值班一周,实行交接班制度。对出现以示警告并限期改进;对未出现火情的村,以示鼓励。同时,在防火期内村里指派一名防火监督员,负责抽查和监督值班情况。
乡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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