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将安岳县岳新乡中心小学劳务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一、木工承包工程内容1由乙方负责该工程设计施工图以内的全部木作工程,及所有模板的安装及拆除工作(包括承台梁在内)。2支模所用的木纺,模板、钢管、扣件、火勾、加固丝杆、双面胶及配件、铁丝、抓钉、各种靠尺制作安装以及支模用的其它机械及工具以及劳保用品。(不包括安全帽),安全防护服务器均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二、外架1外架搭设,内外安全防护,二次搬运,外架拆除整理堆放,指定位置。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若因施工造成的质量返工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施工安全
f1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施工,如因乙方自己违反相关安全规范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工伤保险赔偿以外,2万元以下由乙方负责。五、承包价格1工程单价采用单包人工形式,每平方米元(大写:),最终结算面积为竣工图纸面积为准。2上述的单价甲乙双方不增减,为最终单价。六、付款方式1正负零至主体封顶支付工程款,每平方米元。2二次交柱完工支付工程款每平方米元。3余款扣除质保金3,剩余部分竣工验收后日内付清。甲方给乙方增加项目单独计算。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f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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