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董事
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执行董事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定合法有效。
一、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
为改善公司股本结构、促进生产经营和加快公司发展,公司拟依法通过整体变
更形式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变
更方式为:由本公司现有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将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截
至
年
月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取整折为新设股份公司的股份总
额(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均进入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公司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
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决定
为保证公司整体变更后业务的稳定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拟定
为
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为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顺利设立,公司拟成
立
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负责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事
宜。筹备委员会由
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
f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筹备
过程中审计机构的决定
为保障公司整体变更过程中的财务数据真实有效,公司决定聘
任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
有
限公司在
年
月
日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筹备过程中评
估机构的决定
为保证公司整体变更过程中所涉资产评估值的准确性,公司决定聘
任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
有限公司
在
年
月
日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决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同意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均进入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全
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本决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免去
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免去监事职务。
本决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执行董事:(签字):
有限公司
f年
月
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