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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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甲方在
市决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
经营甲方在所设立的分公司,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资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制定本合同条款
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区域市场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
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
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第三条、甲方指定乙方为分公司的主要经营负责人。
第四条、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店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承包后店铺租金、现有的装修、
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分店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
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内容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总销售额为万
元,其中化肥万元,农药万元,农膜万元。
第七条、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
门和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免税产品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备项经营活动。
第八条、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雇佣员工签
订劳动合同时须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
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完成规定的销售指标,甲
方按照门店的定员标准发给乙方薪资。每月销售业绩指标由双方根据年度销售指标分解定
制,乙方完成销售指标80以下时,甲方有权别发放薪资按同等比例下浮。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承包后分店的装修、装饰及其他
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自理,乙方单独建帐,独立核算,盈亏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
f再向甲方索取佣金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承包的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缴纳元销售承包费给甲方,承包期间,乙方需按本合同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销售总额满万元后甲方返还销售承包费。在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白己承担。如在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乙方需出资请专业技术人员或部门修复,遇到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需向甲方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