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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桑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制度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201603
f龙桑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建立随车照管制度。学校每天有1名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4、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f(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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