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查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违法行为。组织对厦门绿洲环保公司等13家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问题进行调查,对厦门绿洲环保公司作出了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除医疗废物外的一切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决定;对其它12家工业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作出相应处罚,监督其依法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严格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严格行政许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防剧毒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一是各级公安、安监部门召开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会议19次,通过会议宣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部署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项。二是各级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使用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审批发证制度,规范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秩序。安监部门对于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剧毒品经营企业严格把关,扶优汰差,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各级公安、安监部门经常组织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专项整治中,我市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对全市辖区内95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反复检查,发现隐患19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9份,已整改17处,行政罚款5家37万元,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规范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5、规范爆竹安全监管:由于我市大部分区域实行禁放炮,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市场退出,严格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监管,严格把好源头关。工作中,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春节、元宵和其他重要节日期间由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工商等部门对集市等场所进行联合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持做到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转变过渡期间工作不脱节,市场规范、安全有序。2007年9月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按照文件的规定,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f公安牵头,安监、工商、交通、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质监、检验检疫派员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烟办”),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现已开展工作。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烟办”成立后,公安部门主动抓,安监、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企业摸底和有关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为规范烟花爆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