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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玉安委字〔2009〕32号
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
故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桂安委〔2009〕52号)、《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玉安委办字〔2009〕38号)要求,为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自治区第六届东盟博览会和我市第六届玉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门重视组织开展安全生
f产大检查的情况。(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情况;特殊工种人
员持证上岗情况。(三)各行业企业,尤其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
危化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食品卫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破物品、供气、供水、供电、学校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历次安全检查、督查出来尚未整改的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五级重点监督整改项目的整改进度情况;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五)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建设的情况。
(六)各县(市、区)纳入我市今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101亿元,新增贷款130亿元的重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情况。
(七)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改和演练情况。二、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督导等方式进行。三、督查的组织机构督查工作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克民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陈家勋、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崔绍富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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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第一组
负责督查北流市、容县和市交通局、农机局、公安交警支队
组长:王祥
市建规委副主任
副组长:马瑞海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黎志军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姚星光
市国土资源局干部
(二)第二组
负责督查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兴业县和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建规委、水利局
组长:黄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吕显杰
市质监局副局长
唐志勇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梁传留
市政府督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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