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之侵权责任篇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民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一、侵权责任的基本概念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就其致其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虽无过错但依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民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适用于一般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一般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二、一般侵权责任条件1损害事实,即侵权行为对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实2因果关系,指侵权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3过错,指行为人通过其可非难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三、特殊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等。【例题】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解析】D。以上是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民法知识点为考生做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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