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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安监48532017
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外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网(安监2)4062014)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作为甲方(以下称发包单位)与乙方(公司系统外单位、公司各级集体企业,以下称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将建设(技改)工程施工、供电企业业务(以下统称外包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活动(见附件1)。
第三条公司业务外包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承发包单位各负其责、业务部门管理、安质部门监督的综合管理机制。
第四条公司采取安全资信报备、承揽项目登记、入场核查验证、过程风险管控以及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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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包单位实行“安全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和“安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外包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公司各单位。代管县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总部职责(一)国网安质部:负责制定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管理公司业务外包安全资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公司外包安全资信系统)。(二)国网物资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纳入公司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负责组织落实“黑名单”管理相关要求。(三)国网法律部:负责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合法合规性审核。(四)其他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国网安质部管理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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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职责(一)安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安全资信、“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应用公司外包安全资信系统。(二)物资部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纳入本单位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落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