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涉及的税种明细
一、农业企业农业企业范围包括: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林业、牧业、捕捞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项目和收入。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对农业产业长期以来实行各项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一)增值税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无需缴纳增值税,农业企业收购农产品后对外销售,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可按13抵扣进项税金。农副产品初加工环节可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二)营业税
农业企业在营业税方面有优惠政策,简述如下:
1农业服务项目免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条例第6条
2农业用地转让收入免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免征营业税。[94]财税字2号
农耕、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国税函199882号)
f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适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规定,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5]108号
4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收入免税。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6]68号
5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税。对供销社保管国家储备棉所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38号
6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税。从1999年12月31日起,对承储企业取得的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304号
7储备棉财政补贴免税。对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3]115号
8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税。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和项目服务收入营业税。财税字[1998]87号
f9、农村信用社减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保险业务收入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财税200435号)
(二)企业所得税
1农业技术服务、劳务免税。对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乡村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94]财税字第1号)
2农业初加工收入免税。国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