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防损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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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一、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二、每次演练分为2批次,早班一次、晚班一次。三、演练中各班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现场模拟。主要内容为灭火和紧急疏散。四、各班组人员按照消防人员编著名单各司其职,并做好相关的消防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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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损部、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