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性要有恰当的认识并及时上报,组织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监测,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监督检查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预案制订和防治工作。市安监局职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市公安局职责:组织和指导公安部门开展事故现场警戒、分道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市公安消防大队职责:组织消防部门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市卫生局职责:组织和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市经贸局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市监察局职责: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市质监局职责:参加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新闻信息中心职责: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市总工会职责: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市电信局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事发地政府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理工作。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城市危旧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设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辩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序,定人、定时、定向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和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32监测信息报告程序。通过危险源辩识体系获取危险源突显特征或事故征兆后,监测人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住所研判后,上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公众了解、掌握的事故信息,可通过119、110、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或者其他报告,接警部门接受报告
f后迅速通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对信息进行研判后,将研制结果分别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33预警预防行动。监测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在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后,应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待命状态,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力求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4预警支持系统。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值班制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