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003620晓黎文摘搜集整理
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建城1993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编制、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附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一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二入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而积列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比率。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X100。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三城市内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