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参建单位分别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本建筑设计为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二层,地下一、二、三层分别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地下室顶板为±0.00。±0.00以下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0222,负一层层高为65m,负二、三层层高均为36m。地上一、二、三层为商场及住宅入口,四层为结构转换架空层,五至三十二层为住宅,住宅分为A、B两个单元,由变形缝分隔。总建筑面积为5308767,屋面沿口标高996m。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蒸气加压砼砌块作外围护墙和内填充墙。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体系: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一般剪力墙抗震等级:非底部加强部位为三级、底部加强部位为二级。短肢剪力墙抗震等级:非底部加强部位为二级、底部加强部位为一级。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级别为:核6级。本工程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分部工程于2010年11月25
f日验收通过。主体分部于开始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历时13个月。
结构用砼全部采用商品砼。施工合同规定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目前,主体施工内容已完成。施工单位的自检及监理单位的初验工作已完成,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审核,认可资料基本齐全完整,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认真整改。因此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对该主体分部的验收审报,并对主体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
该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为±000以上至屋面层的标高段,轴线范围为(1~10交B~P轴及9~16交D~P轴)。
因场地南侧原住房拆迁原因,施工图中101/15×AD轴与19×AB轴范围(均为裙房)一直暂未施工,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评估依据:
1、业主提供的经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施工图;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图纸、设计变更通知;3、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f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
三、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主体分部
施工单位:
质量控制资料统计表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核查情况
1
钢材出厂合格证
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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