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本工程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根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4、4、《建筑电气设计手册》。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碧桂园盈水翠苑建设单位:台山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传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台山市碧桂园钻石湾本工程框架墙结构;货量区别墅户型005S、005N240S、260S地上3层。商铺A、B、C区13层,建筑总面积37000m。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涂国武,黄劲松,吴小磊。现场负责人职责:1、按照业主要求提出动火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2、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3、落实动火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4、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安全员:艺峰,训邵兵。安全员职责:1、做好动火前的安全交底(包括风险识别),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对作业全过程安全进行监护。四、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五、安全技术要求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3、电气焊工在操作时必须持双证作业(操作证、动火证)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并穿绝缘鞋、带皮手套、戴保护镜。4、动火人员必须到项目经理开动火证,方可施工。5、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6、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7、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电源线的拆装应有专业电工操作。8、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电闸箱内,拉合时应倒向操作,电焊机必须接二次保护装置。六、电焊工、电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