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国科办财201215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20222【实施日期】2012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国科办财〔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540号),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认识,部署下一步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3月6日至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管理培训班”。现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12
f主办单位: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浙江省科技厅协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承办单位:浙江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二、培训内容1科技体制改革思路;2“十二五”科技金融工作总体思路和部署;3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部署和安排;4全国创业风险投资调查培训;5地方科技金融工作创新实践经验和案例交流。三、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科技金融工作的同志1人,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科技金融工作的同志1人,各申报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方科技部门的同志1人,各创业风险投资调查单位调查负责人(调查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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