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警示标志,并挂上“严禁烟火”的标牌,已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的,应设置医院统一制作的防火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专库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性质不同不准同库同车储存运输;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不准混装、混放;
3储存和使用上述物品的库房和作业场所,严禁穿钉子鞋、铁板鞋和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周围10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和堆放易燃物。房内不准住人或作办公室,不防爆的电器不准带入库内;
4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场所,因设备维修须临时动火,必须经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采取安全措施,报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f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安装电器设备必须防爆,电线必须穿管进入库内。
十四、各部门、科室应保障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各种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五、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十六、如个别部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医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疏散人员,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灭火灾创造条件。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十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5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当场无法处置的应立即报告,并填写巡查记录。
f十八、保卫科对各部门、科室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周不定期抽查、每月定期检查、每季度考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检查的内容包括:
l各部门的防火巡查情况、领导重视情况;2安全出口通畅、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灭火器和应急照明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3员工教育和重点工种、岗位人消防知识熟知情况;4各部门的消防措施是否齐全,组织是否到位,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5防火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领导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十九、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令当场整改:1违章使用明火;2违反禁令随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