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的一般程序是: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实际到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2)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能做监栗人。(5)监票人检验票箱。(6)发选票。按照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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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如相符即可划票。(7)划票。划票前应说明划票方式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然后开始划票。(8)投票。划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可以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去除废票。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指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同时,这类团支部由于团员比较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12)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3.团员大会选举后的工作团的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需要及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请上级团委审批选举结果。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应报告上级团委批准。由上级团委发文公布。(2)搞好团支部委员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