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属于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用于生产应税
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又因为仍然处在生产环节,增值过程尚未实现,不征收增值税;为
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也是视同销售行为,既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
在这里不得不提出一种特殊情形: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
纳增值税。因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属于生产的正常移送行为,自产
的应税消费品是作为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进入了下一个生产环节,增值过程尚未实
现,不缴纳增值税。但是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要交纳消费税,由此得
出结论:缴纳消费税的同时并不一定缴纳增值税。
三、计税依据的比较
总题原则基本相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基本相同的,增值税价外税与消
费税价内税的性质决定了计税依据总的原则是包含消费税,但不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价
外费用的规定方面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相同的。
【例题】某烟草进出口公司2005年9月进口卷烟300标准箱,进口完税价格300万元,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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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税率为20%,计算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①确定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0000003000000×2006×250×300)÷(250×300)÷(130%)=6943(元)此时使用30%的税率,其目的不是为了计算消费税,而是为了计算“价格”。②确定计算消费税适用的税率。由于6943元50元,确定比例税率为45%。③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30000003000000×2006×250×300)÷(145%)=662727273(元)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662727273×45%06×250×300=302727273(元)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30000003000000×2006×250×300)÷(145%)×17%=112663636(元)对于非应税消费品,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增值税组价时,使用的是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不同的征收方式组成的计税价格不同。消费税何时计入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总结如下:在增值税组价中,对于需要征收消费税的产品而言:1.单一从量征收消费税的,包括从量征收部分;2.如果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只包括从价计征的消费税部分,不含从量计征的部分(进
口卷烟除外)。因此,可以将增值税的组价公式作如下总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