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f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试用期间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c、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试用期间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f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