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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新入职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试用期员工。三、试用期考核管理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2用人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为新入职员工指导、安排工作,并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及流程制度的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部门的相关制度,按时完成安排的工作。3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须接受由中电电气学院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满70分者不予转正。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4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4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4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44当月考核成绩为“差”的;4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4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47违反《员工手册》及集团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5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51每月事假累计超过1天不足3天的;52每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5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f54集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6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团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7试用期工资原则上约定为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试用期考核8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直接领导负责,人事部门监督检查,对于考核不力者将予以处罚。8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转正评价表》8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1各单位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7天填写完毕,提交人事部门,转呈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单位总经理审批后,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前由单位人事部门签发转正通知单。子公司经理、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下员工由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手续含营销中心,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2根据第三条第5款延期转正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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