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鉴定租赁合同。出租方:宁夏海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第一条:对承租方身份,1、承租方姓名址2、承租方所租车辆名称电话身份证号。,车牌号为,、家庭住
必须使用9397号无铅汽油、租赁车辆车况以发车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3、所租车辆起始时间车时间年月日年时月日时分,起始里程_____,交
分,限使用里程300公里/天,超公里加费
05元/公里,超时加费20元/时(超6小时按全天计算)。4、承租方:1:若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担保人应提供与承租方同样的手续。2: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公司)证明、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条:出租方自出租车的时间、地点由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专人接送车辆,并另行收取费用元。(以路程远近收费,
10公里内50元,超10公里后1元/公里,燃油费及过路过桥费由承租方承担。)第三条:所租车辆租金,可用公里以租赁合同为准,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租金的,在前一期缴纳租金到期时需续交租金的,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3天办理。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用车的所有权属出租方。
1
f2.当出租方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收回车辆,若车辆己受损失或相关权益已受到侵害,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要求赔偿。3.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三日,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解除本合同。(按照第七条第二款执行)4.出租方负责为承租方提供设备齐全、性能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年检证、行车执照等必需证件齐全的车辆,并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保险费、年度检验、车船使用费以及正常的维修维护费用(其中包括换“三滤”,加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在海原县城内出租方免费向承租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使用,出租方将酌情考虑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5.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后,将承租方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账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6.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如期、足额交纳租金和抵押金,租赁期满20个工作日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