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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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批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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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十大假新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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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亦凡陈 斌文阿 仁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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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重读著名学者甘惜分教授的名著《新闻理论基础》,颇有感慨。关于新闻真实性问题,甘惜分教授认为:“每条新闻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完全真实可靠的。”在他看来,“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新闻理论基础》121页)或许,在甘教授那个年代,做到这一点的确不难,但在今天的新闻界,却是天下第一难!本刊评选“年度假新闻”九年,但新闻打假依然长路漫漫。r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我们见义勇为、锲而不舍地对虚假新闻报道不懈鞭挞的过程中,发现有些传媒的管理者、领导者对假新闻的态度却日渐宽容起来,从原先的“零容忍”演变为“能容忍”。近年来随着新闻主管部门加大了核查惩处力度,不时有被曝光的传媒老总亲自或派员前来投诉、指责,甚至扬言要诉诸法律。他们辩解的理由无非是:“只有主观故意,而且完全捏造事实,才是假新闻。”或曰:“本报的报道只是部分失实,算不得假新闻;即使算是假新闻,也排不上十大假新闻。”这里,本刊有必要加以说明,所谓“假新闻”,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学术上或许有欠准确和规范,事实上也没有官方的权威定义。我们认为,通常所说的“虚假新闻”、“失实新闻”、“不实报道”等,均可归入此列。日本同行采用“误报”一词,似可借鉴。其实,那种故意造假、完全捏造的新闻,目前几乎不存在。2009年3月4日,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为假新闻的《剑指黄金水道中国海军索马里护航》,也很难说完全是无中生有,因为其报道的内容不过是抄袭、拼凑了过去的相关报道。至于“十大假新闻”的说法,也是同一年里相对来说影响较大、后果较恶劣而已,很难有量化的标准。因此,在这些问题上反复纠缠,折射出有些老总对假新闻的暧昧态度。这里,也无需提出更高的标准要求,仅辑录大半个世纪前马星野先生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关于新闻真实的要求比对一下自己的言行:“吾人深信:新闻记述,正确第一。凡一字不真,一语失实,不问有意之造谣夸大,或无意之失检致误,均无可恕。”对如此近乎苛刻的新闻真实性标准,那些主张对失实报道姑息宽容的老总们,不知会作何感想?r
言归正传。综观2009年的假新闻,与往年相比,有如下若干鲜明特点:r
1呈现两头多中间少的态势r
2009年的假新闻,年头岁尾较多,而中间几个月份相对较少。这与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不无关系。不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