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产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构为,房屋用途为。房屋结
2、甲方所售房屋为三室一厅的套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为准)。3、房屋为毛坯房,无任何装修和内部设施。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是和的
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所有损失(详见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法)。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负担。元整大写: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过户税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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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仟佰拾年月日)当日以付款方式拾万
元整大写: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付款当天甲方开具元整大
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余款人民币写:万元整在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付给。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及票据的原件、全部钥匙交付给乙方。甲方如未于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及其手续尚在办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甲方须将证书交予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挠,并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事宜。2经协商,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延缓期限不超过房屋产权证首次发证时间后年)但如。
乙方有提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