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目前,我区正在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动三(四)轮车在我区非法行驶、营运等违法行为。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创造,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学生积极抵制交通陋习,遵法文明出行。在交通出行中注意以下几点:1深刻认识到乘坐电动三轮车的危害性,同时在道路上行走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发现电动三(四)轮车驶来,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2电动三(四)轮车体积大、速度快、制动性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在上学、放学时要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3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4学生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才可骑电动自行车。骑车时请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要逆向行驶、不要突然猛拐。5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6学生要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并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的使者。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祝家长和同学们出行平安、合家欢乐!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f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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