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四)丰富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刊物、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目录中要求在网站公开的内容,须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站公开。(五)把握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具体时限要求依据目录规定执行。三、保障措施
f(一)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主体、通报对象、通报形式和内容、基本程序以及监督办法,确保重要情况通报这一重要党内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是本单位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韩凤云任办公室主任。(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