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应当将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节约用水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3
fr
上一页
下一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