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能力,提高消防技能,确保
单位内部员工掌握消防技能,特建立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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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入职人员应做到职前消防课程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为不低于24小时的课程。
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组织学习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方法;(六)每次培训完毕需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四、在营业、活动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一)于营业场所内明显处张贴消防宣传画报;(二)所有空间内张贴逃生导向图;(三)每间包厢开机时播放消防安全录影带;(四)场所广播内有双语广播指引,供应急时切换告知顾客。
五、公司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电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四)安保部全体员工、营运部全体员工以及后勤部全体员工。
六、未按时完成消防安全培训和未考试合格的人员直接辞退处理。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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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单位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工作的落实,建立此制度;
二、防火巡查(一)防火巡查应在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提前一小时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二)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经理武建辉总负责,保安部全体员工按照职责具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三)防火巡查应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并经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三、防火检查(一)各部门员工于每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安全,由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