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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本站将对一些标准表述进行更新。ad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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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标准表述热荐★★★★★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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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标准表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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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
范文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63更新时间:2007110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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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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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自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r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2006年、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r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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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对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林地同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重要的生计依靠。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许多省区山区面积甚至达到80。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林地,必将再次释放林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潜力,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同时,林地改革比耕地改革还要复杂、难度更大。耕地改革主要考虑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林地改革既要考虑农民的致富问题,又要考虑生态保护问题。林地改革还要面对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普遍存在的地证不符、边界不清、权属纠纷等等。另外,林地上的附属物林木,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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